外媒:腾讯等13家企业被约谈 互联网金融将被国有化

法广/自由亚洲电台 0


继约谈蚂蚁集团之后,本周四(29日)官方发布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管理局等四家金融监管机构,约谈了腾讯、美团金融等十三家龙头网络平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新华社报道,4月29日,中国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四家金融监管机构,联合对部分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进行监管约谈。中国央行副行长潘功胜主持约谈会议。此次被约谈的有腾讯、度小满金融、京东金融、字节跳动、美团金融、滴滴金融、陆金所、天星数科、360数科、新浪金融、苏宁金融、国美金融、携程金融等十三家网络平台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代表。

金融学者司令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说,被官方约谈的是游离于银行传统信贷融资之外的民间金融企业:“他们绕开了中国的银行系统,服务于中小企业客户,甚至很多个体户都从这些渠道融到自己经营中需要的资金。所以这些互联网金融巨头在中国遍地开花的时候,对于银行业传统融资渠道的挤占效应,确实是不能忽视的。”


腾讯等13家企业被约谈。(路透社图片)


据大陆官媒报道,这次被约谈的13家平台企业均有综合经营、体量规模大、行业影响力强的特点,此次与两周前约谈蚂蚁集团一样,当局希望通谈话,向这些企业发出警示。

浙江大学的社会学学者陆镇宁对本台说,当局此次高调约谈这些公司,表明当局已经有一套完整的整改方案,其意图是为大型民企国有化作准备:

“在经济领域国进民退的趋势更加明显,在加速进行。作为互联网企业,也是经济比较活跃的领域,北京政府肯定会不遗余力的加以控制,加以限制。下一步很有可能将其国有化。国有资本更多的参股,甚至控股。”

金融巨头在网络世界甚具影响力

有学者认为,无论是针对蚂蚁集团已经有的整改方案,还是这次对13家网络平台企业的约谈,均反映当局为下一步将实施的方案作前期准备。

学者陆镇宁分析,官方约谈互联网龙头企业的另一原因与严厉监控有关。他说:

“因为互联网他对于言论自由,对于民间的交流互动是比较有利的经济形态,也是一种通信形态、自媒体形态,比如淘宝、微信、QQ等,这些平台不仅仅是交易及消费平台,它凝聚了大量的用户。”


互联网金融将被国有化(路透社图片)




根据官方统计,中国微信用户已超过12亿,淘宝超过8亿,QQ接近6亿。社会学学者陆镇宁认为,当局最担心这些网民,因为一旦对某一突发性事件,在网络串联,后果难料:

“对于这样一种能够使民间连接起来,甚至凝聚起来的平台和力量,共产党当然是会非常紧张,非常警惕。所以他们(当局)要更加全面、彻底的控制。”

政府惧怕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学者司令认为,当局整改民营互联网企业,除了切断资金流,有利于国有银行,还可以控制民间舆论以及限制民营经济的发展,可谓一举多得:

“政府看来还是真的惧怕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因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有赖于他是否能够得到资本市场强有力的支撑以及制度的配套,但不幸的是现在对于蚂蚁金服、腾讯、阿里巴巴全面打压,标志着国有经济继续占据主导地位。民营经济的生存空间被进一步压缩。”

当局不久前对阿里巴巴开出一百八十多亿的反垄断罚单后,随即要求包括腾讯、京东、字节跳动、百度、美团等34家平台企业限期“整改”。

腾讯违反“反垄断法”罚款公布了

据中国官方通报,中国网络巨头腾讯控股公司因为两起收购案违反“反垄断法”,28日遭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祭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款人民币100万元。阿里巴巴此前因违反“反垄断法”遭重罚182亿元后,路透社29日引述消息称,中国反垄断机构准备对腾讯开出至少人民币100亿元的罚单,引发市场关注。

腾讯违“反垄断法”外传将罚百亿,但结果腾讯仅被罚100万元。据中央社今天引述中国官方通报,腾讯虽然收购股权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且未依法事先申报,但经评估这两起收购案并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30日通报9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其中腾讯涉及2起,被控收购“途虎养车”、“易车”这两家中国汽车网络平台的股权,未事先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据通报,2018年7月11日,腾讯与途虎等相关方签署“增资协定”,收购途虎13.88%的股权。2019年10月31日,腾讯与相关方签署协议再次投资,并于2019年11月18日完成交割。交易完成后,腾讯合计持有途虎18.34%的股权,获得控制权。本次交易金额为9.8亿元。2020年6月12日,腾讯与Hammer Capital以75.9亿元联合购买易车股权,分别持股68.18%、15.15%。2020年11月4日,易车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中国国家市监总局认定腾讯上述两起收购股权案,构成“反垄断法”第20条的“经营者集中”。

据通报指出,“反垄断法”第21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但腾讯在完成股权收购前未向该局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21条,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不过通报称,中国国家市监总局就腾讯收购途虎、易车股权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进行了评估,评估认为,这两项经营者集中不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该报道称,据此,腾讯这两起收购案最后仅分别被处以50万元的罚款,合计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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