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拒绝人情干扰遭报复杀害 被告人被判死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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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沙5月19日消息,19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湖南女法官遇害案一审宣判。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向慧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向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被告人向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8781.5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向慧为达到案件胜诉目的,多次请求被害人周春梅(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与向慧系同乡和校友)向办案法官打招呼,均被拒绝,遂心生怨恨,起意报复。2021年1月4日,向慧为方便接近周春梅并伺机报复,应聘为周春梅居住小区的保洁员。1月12日上午7时许,向慧发现周春梅从小区电梯间进入车库,即上前将其扑倒在地,用随身携带的单刃刀朝周春梅头、颈部连刺数刀,致其右侧颈静脉破裂大失血当场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慧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向慧的作案动机卑劣,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害人和被告人的亲友、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宣判。

早前报道(南方都市报)

湖南高院女法官遇害 与嫌疑人是校友


1月12日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通报称,当天上午,该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被犯罪嫌疑人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此前网上有消息称周春梅与嫌疑人向某是“闺蜜”,对于这一说法,周春梅的丈夫陈先生并不认同。1月13日,陈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周春梅与向某只是校友。陈先生称,妻子不幸遇害后,“我心里很乱,情绪已经要崩溃了。”

家属称只是校友关系


南都此前报道,1月12日下午,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21年1月12日7时30分,天心公安分局文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文源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刺伤。




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被害人周某某(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女,45岁)已无生命体征。民警在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向某(女,44岁)控制。经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某某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某某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月12日,南都记者从湖南高院内部人士处获悉,通报中的被害人确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该案犯罪嫌疑人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后,要求周春梅帮忙打招呼,周春梅拒绝后,向某因此怀恨在心将其杀害。“她(周春梅)确实人很好的,《中国审判》都报道过,现在我们也是很痛心。”

此前网上有消息称周春梅与嫌疑人向某是“闺蜜”,对于这一说法,周春梅的丈夫陈先生并不认同。1月13日,陈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周春梅与向某只是校友。陈先生称,妻子不幸遇害后,“我心里很乱,情绪已经要崩溃了。”

据《中国审判》报道,周春梅是湖南高院2014年度办案能手,全年办案数位居全院三个民事审判庭第一,所办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且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闹访,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改判。

最高法、最高检发声


湖南高院1月12日晚发布《关于周春梅法官不徇私情、拒绝人情干扰 惨遭报复杀害情况的通报》,通报介绍,周春梅法官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拒绝人情干扰,坚守法律信仰,勤勉敬业,多次被评为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多次获年度嘉奖,一次立三等功。2019年被评委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

通报称,对周春梅法官的不幸遇难表示沉痛哀悼,对其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对杀害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法治社会绝不容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

1月12日晚,最高法官微发布题为《凶徒的卑劣动摇不了公正司法的坚定决心》的悼念文章,文章称,“正直的法官,是社会正义的脊梁;践行法治,离不开挺得直腰杆的法律。我们对周法官不徇私情的坚守有多骄傲,对于她无辜遇害就会有多痛惜。”

文内呼吁,应给一切依法履职的法官充分保障,哪怕身处最激烈的纠纷,也要让他们有免于危险的信心。全社会行动起来,让身后传来的温暖,汇聚成法官横眉冷对一切丑陋的力量。



1月13日凌晨,最高检官微发文称,“任何试图通过暴力伤害恐吓来迫使我们低头屈服的行为都不会奏效,反而会使我们更加坚定打击犯罪的决心。一切肆意践踏法律的卑劣灵魂最终都将在崇高的正义面前接受最严酷的审判,杀害春梅的凶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春梅,公诉席上,我们必定替你讨回公道!”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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