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加强监督一把手 习近平尝试克服千年难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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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初,《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中国互联网上发布,不过这一文件的出台日期是在今年3月27日。6月15日中共中央政法委召开秘书长会议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学习《意见》,研究贯彻落实举措。《意见》聚焦对“一把手”的监督问题,可谓是中共监督制度建设的重要一步。

《意见》开头即表明,“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并且强调,“必须清醒看到,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




中国在金融领域的反腐持续推进。5月12日,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薛纪宁受贿案开庭,其被控受贿超4亿元人民币。(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中共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工作进行近九年后,中共中央出台对“一把手”的监督意见,着手完善对“一把手”的监督制度,应该是尝试补上监督制度的最后一块短板。在习近平进行反腐败治理刚开始时,中共上届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就表示,反腐要先治标,再治本。八年多来,中共反腐的治标工作取得很大成绩,成千上万的中共党内腐败官员——上至正国级领导人,下至科级、股级干部——都被反腐利剑斩落,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在治本工作方面也有不少建树,其中最突出的是2018年3月建立了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也同步建立,原来的监察部从中国国务院独立出来,升级为副国级的国家监察委,获得更独立的监察权。首任中国国家监察委主任杨晓渡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位居副国级领导人,显然中共加强了监察机构的权力,为其查办案件提供了现实支持。

另外,监察委的监察对象基本涵盖了所有公务员、公办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国企管理人员及其他履行公职的人员。监察委的监督对象广泛,其与中共纪委联署办公,等于增强了双方的监督权,可以给被监督人员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能够起到更多的监察威慑力。事实上,近些年中国的政治风气确实在好转,官员的腐败、违法乱纪等行为在迅速减少,中国的廉政建设取得很大成绩。

不过,其中存在的一大隐忧也很明显,那就是谁来监督一把手?中共的政治理念是“党领导一切”,具体到现实情况,其实是各地一把手领导一切。当然,纪委、监察委也要在一把手领导下展开监察工作。如此,被一把手领导的纪委、监察委怎样监督一把手,这是很明显的制度漏洞。

对此问题,《意见》给出了两种监督方法,一是加强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监督好下级一把手,“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这是一种可行的方法,上级比下级拥有更高的地位和权力,由上级一把手领导上级纪监委监督下级一把手,可以形成有效的威慑力。具体如何监督,建立怎样的问责制度,这是未来要探索的制度细节。

第二种监督方法是加强同级领导之间的相互监督,《意见》表示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坚决防止以专题会议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坚决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决不允许领导班子成员将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变成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事项须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存档备查。”如此,可以避免一把手搞一言堂的情况出现。











另外,《意见》还表示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法司法等问题的,受请托人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单位党组织报告。”同时,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纪委书记应当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发现存在重要问题的,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情况。”并且明确规定“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2019年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时,习近平就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现在监督一把手的《意见》出台,可知中共在有序构建监督体系。《意见》所涵盖的这些监督制度如果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监督“一把手”这个老大难问题,或许有望取得实质进展。

其实外界一直质疑,没有独立的司法、监察系统,中共能不能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制度?现在全世界比较廉政的地方,基本都实行了源自西方的司法独立制度。中共能在现有制度下,靠自己监督自己来实现廉政吗?这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从中国自身的历史看,王朝时代的中国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监察体系,并且相对独立,直接对皇帝负责,但结果却很不理想。中国历代王朝没有摆脱后期腐败、沉沦的命运,可见其监察体系作用有限。

中共十八大前,中共纪委和监察部一直存在,反腐也一直是中共中央的重要目标之一,但它们无法阻止中共在改革开放后迅速腐败。以至于中国前领导人胡锦涛曾“多次”公开强调,腐败问题不解决很可能会导致“亡党亡国”。一些中共内部官员面对深入骨髓的腐败,也多次感慨“大厦将倾”。所以,中共十八大后习近平厉行反腐,查处的很多腐败案件都触目惊心,贪腐亿元以上贪官的比比皆是,可见之前中国腐败之严重。

中共十八大前的纪委和监察部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那么十八大后的中共纪委和监察委就可以发挥应有的监察作用吗?这里自然会存在一个大大的问号,也是习近平领导的中共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能够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则百年中共将迎来新生,中国也可以稳步实现现代复兴;不能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则中共将很可能像中国历代王朝一样,最终被腐败击溃。

此次《意见》出台会不会是中国走出历史周期律的开始,习近平领导下的中共能不能克服这一千年难题,创造出符合中国需要,切实可行的现代监督体系,将腐败的中国变成廉政、现代、富裕、文明的新中国,14亿中国人都可以成为这一制度变革的见证者。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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