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二胡伯伯”街头奏”愿荣光“判囚 律师:还不如文字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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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解新被指街头演奏《愿荣光归香港》,被法庭裁定7项无牌演奏等传票控罪成立,判监30日,获准保释等候上诉 (美国之音/汤惠芸)

过去曾多次被控无牌演奏社运歌曲《愿荣光归香港》但获判无罪的香港男子,星期二再度因相同及筹款的传票控罪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判监禁30日但准许保释等候上诉。法官指在国安法下演奏有关旋律鼓吹港独,属“软对抗”挑起社会矛盾,判刑应以儆效尤。有大律师形容判决比“文字狱”更差,忧虑法官以旋律入罪,引起不合理阻吓。

由中国大陆移居香港、现年69岁的退休男子李解新,被指多次在街头以二胡演奏2019年社运歌曲《愿荣光归香港》(简称愿荣光)的旋律,曾多次被控告“没有许可证而奏玩乐器”获判无罪,人称“二胡伯伯”。

法官接纳愿荣光与暴动港独等有高度联系

李解新早前再被警方控告7项无牌演奏及筹款的传票控罪,指他在2021年8、9月及2022年9月,无合法权限或解释,而且没有警务处处长发出的许可证之下,分别在公众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连扬声器;并且没由社会福利署长,或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发出的许可证,而组织、参与或提供设备以进行筹款活动。

李解新否认所有控罪,案件经审讯后星期二(10月2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裁决。李解新一直没有代表律师,亲自应讯并需要普通话法庭传译。

处理本案的署理主任裁判官陈慧敏裁决时表示,被告确认曾经在旺角、中环以及大围奏玩二胡连扬声器,歌曲旋律与社运歌曲《愿荣光归香港》相同,不过,被告声称他演奏的歌曲是《愿平安归林郑》。

法官表示,本案审讯时,有多次处理反修例示威的警员出庭作供,提及示威者听到《愿荣光》一曲之后往往“情绪高涨”,完全接纳相关证供。至于研究《愿荣光》的警方专家证人,虽然有多次违规纪录,甚至被严重谴责,官法仍然认为不影响他的证供,因此接纳《愿荣光》的歌词和旋律“与非法集结、暴动以及港独等有高度联系”。

法官指自由非绝对不能为所欲为

对于被告表示,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保障艺术创作所产生的“精神和物质利益”,裁判官陈慧敏认为,由被告在街头演奏时摆放的纸牌可见,他是“以演奏换取金钱”筹募官司的费用。

法官表示,香港经常有团体举办筹款,不能排除别有用心的人,以此作违法行为,例如欺诈或洗黑钱,因此条例为筹款活动提供明确的规范,必须申请牌照以防止违法行为。

法官续称,被告不知道街头筹款需要申请牌照,是对法律的无知,并非抗辩理由;尽管被告享有文化活动的自由,但是“自由并非绝对”,不能以此为所欲为、妄顾法律责任。

法官又表示,案发时香港社会刚转趋平静,被告的行为可能挑起情绪尚未平服的人,有死灰复燃的风险,因此裁定被告无牌演奏二胡及筹款合共7项罪名成立。

被告求情重申演奏旋律非愿荣光

被告李解新亲自求情反对裁决,质疑缺乏证据指他骚扰别人挑动情绪。他不承认犯罪,指自己即将年满70岁,最近曾经做心脏手术,不惜死在狱中。

李解新解释,立法会议员何君尧亦有奏唱同一旋律的《愿平安归香港》,他反问二胡是7个音do-re-mi-fa-so,法官用哪个点说他演奏《愿荣光》?

李解新又质疑,本案的传票控罪虽然是轻罪,为何会变成长达超过3年的“世纪审判庭”﹖

愿荣光事关国安判囚30日准保释上诉

法官判刑时,引述律政司就《愿荣光》申请禁制令一案表示,法庭认同相关歌曲有分裂国家和煽动的作用,而且歌词中亦包含“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字眼。

法官又表示,艺术创作和文化活动并非无底线,《愿荣光》一曲事关中国国家安全,而且案发时国安法已经实施,被告仍然以“软对抗”挑起社会矛盾,认为被告没被起诉其他更严重罪行“应感到庆幸”。

法官强调,本案情节严重,判刑应对他人以儆效尤、起防范作用,就被告7项控罪都以14日监禁为量刑起点,考虑被告年纪大以及曾经做心脏手术获减刑,在部分控罪分期执行下,合共判即时监禁30日。

李解新随即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获法官批准,需交出港币2千元现金(约260美元)的保释金,期间不得离开香港。

大律师判刑可说是严重

翻查资料,李解新前年3月已曾经因为这类案件被警方票控,累计至今已最少8次因在街头拉奏二胡而被警方票控。

大律师萧志文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一般而言传票控罪都是以罚款处理,他认为本案等同类似阻(碍)街(道)、乱抛垃圾、滋扰他人之类的罪行,被告李解新被判处监禁,判刑可以说是严重的。

萧志文说:“一般而言传票(控罪)本身都甚少会用监禁来处理的,当然她(法官)讲到一些加刑因素,例如《(愿)荣光》在其他案件当中,上一级法院已经讲到是一些带来港独的问题考虑的情况,这个位(置)其实法官是没得选,因为上级法院已经裁定了这些东西,但是如果案情本身是真真正正涉及这些东西(港独)的话,相信控方都不会这样告,相信控方除了这条(无牌演奏及筹款)都会(控)告他(李解新)国安法之下,煽动分裂等等的情况,所以我觉得可能就算连检控都未必觉得是去到那个地步,所以是不是应该将这个作为加刑因素,我觉得有些斟酌。”

判决比“文字狱”更差

李解新在审讯中多次表示,他演奏的不是《愿荣光》,而是何君尧改编歌词的《愿平安归香港》,而且他演奏的时候从来没有途人驻足唱出《愿荣光》的歌词。

对于法官在被告没有自弹自唱、没有任何途人和应李解新演奏的旋律,唱出《愿荣光》的歌词,就被法官认定相关旋律一定是《愿荣光》,萧志文形容判决比“文字狱”更差,因为案情根本没有涉及任何文字。

萧志文说:“现在告他的(控罪)不是说他(李解新)唱歌词,他是拉那个melody(旋律)而已,如果你(法官)用那个音(调)去推(论)他有想这个歌词,就是一些煽动性的这样是不是用他的思想来入罪呢﹖因为他没有唱(歌词)嘛,现在他是演奏那个melody(旋律)而已,那个音乐联系到你认为的文字就叫做‘文字狱’吗﹖没有文字的啊他的(演奏)内容,全部都是音律来的啊,现在用音律来定罪不是用文字来定罪啊,所以‘文字狱’的情况都不到,是用你的音(律)来推断你是想讲这些东西、你想这些东西,然后这个一并放下去那个量刑考虑,这个我觉得情况比‘文字狱’更加差,因为他(被告)都没有用文字。”

忧虑引起不合理阻吓

萧志文并表示,或者不要用“寒蝉效应”这个字眼去评估效应,任何刑事法例都希望引起阻吓性,他忧虑法官只是以旋律入罪,可能引起不合理的阻吓。

萧志文说:“但是(奏)玩一首音乐、(奏)玩那个melody(旋律)、有那些音律是不是就是一些显现到你有这个思想的问题,有这个思想是不是犯法呢﹖如果这个思想是煽动他人做事情,去到国安法所讲就没得讲了,你推到这么远的话。首先当你(法官)凭那些音乐,我不知道有多长的音乐推断到那首是《愿荣光》了,那首音乐你都可以最起码有两个已经establish(建立)了、有人知道的演译的方法,第一就是《愿荣光》那首、第二就是用何君尧那首,多于一个(版本)你都应该用、法庭都应该用有利被告的方法去考虑,老实讲如果你考虑何君尧那个(版本),是不是应该将那部份也考虑呢﹖如果你只是定罪于他在那里演奏乐器,那没得讲的,但是如果你考虑的判刑是判到即是监禁,是因为说他那个音乐演奏的是《愿荣光归香港》,有一些这样的意图的话,这样我就觉得是没理由的推断了。”

或令人质疑裁决有双重标准

时事评论员谭美德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普通法的标准是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但是本案的法官完全没有考虑被告抗辩及求情时,多次表示他演奏的旋律是立法会议员何君尧改编歌词的《愿平安归香港》,可能令人质疑法庭的判决对权贵及平民有双重标准。

谭美德说:“如果二胡伯伯所讲的、他在奏的是《愿平安(归香港)》而是(法官)不信纳的,而当时的确有时任、以致现任的立法会议员就真的唱过,还找来合唱团唱,这样其实这个裁决变相是告诉公众,就是权贵就做什么都得(可以),平民就一定‘唔得’(不可以),这些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我想这个其实是这一件审议的案件,判决所产生的负面效果是应该更加全面给大家看得到。”

谭美德表示,本案的判决对街头演奏等言论表达自由造成很大的影响,也不利最近港府推动的夜市经济。

谭美德说:“但是‘夜缤纷’有几缤纷就大家心里有数了,但是如果你(政府)说一些夜市,是可以吸引到游客或者本地人消费,好明显它是需要有一个极大的自由空间去给他们创作,但是现时那个(法)官就‘很好’了,就证实了究竟我们(香港)的自由空间有多大了,所以‘夜缤纷’就这么少摊档,甚至乎那些摊档里面有保险档在当中,因为如果你有一些创意、甚至乎想讽刺时时弊,又或者用(中国)内地的讲法‘擦一下边球’而已,即是宣泄(一)下市民的不满,在现时底下你以为得(可以)你就太天真,因为你不知道(控)告你那个,会不会自己跳下去国安那个想法,然后为你加控跟着还说你是侥幸,我想这个其实是我们司法的悲哀。”

可能影响香港国际形像

对于李解新质疑,本案的传票控罪虽然是轻罪,为何会变成长达超过3年的“世纪审判庭”﹖谭美德忧虑案件可能影响香港的国际形像,可能更难吸引外国投资者及游客访港。

谭美德说:“实际上笼罩着的气氛,其实是全香港的市民以及经济是要承担,当你(政府)不停说我们(香港)要多些外商来、多些游客来的时候,但是你另一边厢其实是告诉别人香港是相当不安全,人家为什么要来呢﹖如果一个‘唔觉意’(不小心)你幻想到有一个外国游客来到香港,他纯粹是很喜欢‘愿平安’这首歌,是将它的旋律变成(手机)铃声,只要一有人打电话给他,分分钟就给国安抓了,大家怎么还会来旅游或者投资呢﹖当然你可以说危言耸听的,但问题上当‘二胡伯伯’的事都可以这样发生的时候,这个危言耸听就不是不成立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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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文学城 查看原文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23/10/24/125243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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