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义吴亦凡聚众淫乱系首要分子?律师在线解读(图)

九派新闻 0



11月2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23年11月24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上诉一案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一审宣判后,吴亦凡提出上诉。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吴亦凡违背妇女意志,利用多名被害人醉酒之机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且系首要分子,其行为又构成聚众淫乱罪,应依法并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吴亦凡的上诉,维持原判。

吴亦凡近亲属、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官员旁听了二审宣判。



那么,如何定义聚众淫乱首要分子?





据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观察”消息,上海德禾翰通(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汤弘扬解读如何定义首要分子,是指在多人的犯罪中,起组织和领导作用的人,一般为首要分子。“刑法中所说的这个首要分子,一般指的是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作用,策划作用和指挥作用,这种犯罪分子,那么这种会被认定为是具有一个主要作用,就属于一个首要分子。”

 阅读原文 

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637211
分享文章:
还没有评论
登录后发表评论
返回 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