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同款“牢底坐穿笔”火了!防自杀全新设计(组图)

军武次位面 0



牢底坐穿笔?!

1月9日,央视推出了电视专题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的第4集《一体推进“三不腐”》,片中详细讲述了包括原中国男足主教练李铁在内的,多人的贪腐细节。

▲李铁用一款造型奇特的笔签字画押

在中超多次带队踢假球、行贿300万“买官”男足主教练、收6000万保送4名球员入选国家队,在为李铁的贪腐行为感到震惊的同时,网友们倒是对李铁的签字笔挺感兴趣,同款产品在某宝上已经卖出9万支了。



片中李铁的签字笔是在接受监察调查并被留置时所用的,肯定是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提供的,因为这是一种专门供给公检法、纪委监委、看守所以及监狱的安全笔。

能用上这支笔的,要么是犯罪嫌疑人,要么就是已经在服刑的犯人,所以真的劝朋友们还是别买了,不仅不咋好写,关键也不是啥好兆头呀!



在影视剧中,我们经常会看到犯罪分子利用一支看似普通的签字笔干出很多匪夷所思的事。

会点手法的,取出笔芯就能撬开手铐;比较有毅力的,偷回牢里用来挖地道;想在牢里当大哥的,把笔揣在兜里当匕首捅人;不想活了的,把笔直接吞进腹中。



正是为了避免这些恶性事件的发生,现在国内的监狱、看守所、公检法、纪委监委都会配备这种安全签字笔,防止犯人或是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是伤害他人。



▲犯人手里若是有根普通笔,实在太危险了

这种安全签字笔的笔身前端是圆形的,并不是普通签字笔的锥形。笔尖也只凸出了一小段出来,而且内部是用一个轻质弹簧支撑的,只要稍加用力笔尖就会缩回,根本无法对人体造成伤害,即便是书写时也得控制点力道,下笔不能太重。



不仅如此,即便是笔尖可以回缩,也难免有人可以力大砖飞,于是现在的安全签字笔就做成了软胶材质,连笔帽都是软乎的。要想用这种笔捅人,还不如用自己的一阳指,后者可能还更疼点。



李铁用的安全签字笔,末端还设计有两个半圈,不同款式的安全签字笔可能略有不同,有的干脆整根笔就在一个圆圈里,或者用其他方式加大签字笔的几何尺寸,这种设计是用来防吞咽的。



不止是安全签字笔,相关的安全产品还有很多。

凡是可能被犯人用来自杀或伤人的日常用品,比如饭盒、饭勺、筷子这些餐具全都是软质材料,就连水杯、牙刷、梳子也都无一例外都是硅胶的,而且还都做了防吞咽设计,除了正常功能外,啥都干不了,砸人都砸不疼。



用硅胶材料制作其实没什么好说的,不过对于公安和纪委监委这些单位,其实更关心的是产品的防吞咽设计,因为一旦犯罪嫌疑人吞咽异物,案件的处理就会变得很麻烦。

一是在侦察审讯阶段,犯罪嫌疑人要是吞咽了异物,可以用“患有严重疾病”为由申请取保候审,即便取保候审被驳回,公安机关出于人道主义也会送其就医,而且取出异物大多时候还得进行手术,术后又可能需要住院。

这一来一回不仅会延误办案时间,还会给本就紧缺的警力增添负担,还不得不承担犯罪嫌疑人可能伺机潜逃或自杀的风险。

二是在服刑期间,服刑犯要是吞咽了异物,也可以用相同的理由申请保外就医,也会给监狱、看守所带来不小的麻烦,要是吞咽后死在了监狱里或是手术不成功,监狱、看守所就更头疼了。



三是在审讯后、送审或是服刑前,也就是移送收押阶段,这个阶段犯罪嫌疑人要是吞咽了异物,是最为麻烦的。

根据监狱、看守所的有关条例,对于情节较轻的一般违法人员,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看守所不予收押。

这种情况下要么暂予监外执行,要么就得固定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是为逃避法律制裁而自伤自残的,才能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但在收监后依然会平增很多工作,比如要专门安排独立的监舍,还要有人24小时监控,还要操心什么时候安排外出就医。

而且每年其实都有不少对自己心狠手辣的犯罪分子,企图用吞咽异物的方法逃避收监,至于这个异物是什么,那就五花八门了。



2023年5月,上海一男子顾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结果在收押前顾某生吞了十几厘米长的钢丝,并且直言:“我胃里有钢丝,十几厘米长,你们不能收我!”

在体检确定顾某体内确有十几厘米长的钢丝后,看守所只能出具暂不予收押通知书,最后经过检察院的努力,证明了顾某是为逃避法律制裁而自伤自残,才最终在取出钢丝后将其送进了看守所。

2021年,陕西一惯偷艾某落网,但此人多次作案早知自己终有一天要被抓,就提前留了后手,吞了一根15厘米长的钢针,以为可以逃脱收监,结果被警察摁着去医院做了手术,出院之后心服口服,表示甘愿入狱受罚。



还有人吞了11根带包装的火腿肠、有人吞了17根锯条、有人吞了15厘米长的铁丝,这些操作在公安机关的办案经历中并不少见,跟这些东西比起来,一支笔可以说是最好下咽的了,因此更要做好安全工作。



收押、收监之后,安全工作也不好做,我们国家对于犯人的人道主义保护还是做的很好的,比如剃胡须、剪指甲,这都是不可避免的生活项目,但是也都涉及到很危险的剃须刀、指甲刀。

因此也有专门的安全电动剃须刀、安全电动指甲剪,之所以采用电动的,倒不是为了让犯人享受生活,而是传统的剃须刀和指甲剪都是利器,不便让犯人接触。

而这种安全电动剃须刀、安全电动指甲剪,都包有一层很厚的硅胶保护套,而且是不可拆卸的,同时将产品尺寸扩大到无法吞咽的程度,充电口也都埋地很深,手指头根本抠不到,充电也要用专用充电器。

安全电动剃须刀的刀网是不可拆的,犯人在使用时除了中间一个启动/停止按钮可以操作,其他的啥也干不了。安全电动指甲剪也是一样,采用了滚轴刀片的行驶,刀锋并不外露,犯人只能把指甲放在修剪口处一点点地削。



此外,还有专门的安全服,一般是针对特别重大且有自杀倾向的犯罪分子,这种安全服没有口袋、没有金属、没有扣子和拉链,就连裤腰绳都没有。



可能有人会觉得这有些太夸张了,根本不必这样提防,更何况一个犯罪分子而已,即便真的畏罪自杀了又有何妨?

其实不然,有时候重大涉案人员的畏罪自杀,会给案件的侦破以及同案人员的量刑造成严重阻碍,更有可能导致真正的幕后主使逍遥法外、涉案资金无法追回,等不可估计的后果。

2009年6月9日,原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进修学院院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乌小青,因涉嫌收受贿赂以及拥有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而接受调查。



当时,经过初步审查,检察机关已掌握乌小青在过去10年期间,收受贿赂多达人民币357.5万元、港币10万元,另有518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于是,将其暂时羁押在重庆市第二看守所,等待案件的进一步调查。

结果,在2009年11月28日12时31分,乌小青在监舍内留下遗书,并趁狱友午睡之时避开监狱监控,抽出身上棉裤的裤腰绳,在监舍的门上自缢身亡。



乌小青的突然死亡,让原本与他密切相关的多起案件都陷入了侦破困难,多年之内都没有突破性进展。其中一起就事关乌小青伙同原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与涉黑团伙操控国家土地的买卖。



这种时候,一套特制的安全服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衣服上没有扣子、裤子上也没有裤腰绳,想自杀都没有工具可用。

还有的犯罪嫌疑人,借口上厕所,结果在厕所里一头把自己撞死在马桶沿上,或是在谈话室内直接就往墙上撞,这些人中少有真心悔罪的,多是打的不为人知的算盘。

有的人在犯罪之初就和同伙商量好了后路,要是自己落网了就会伺机自杀,以此断了线索、口供,保下同伙以照顾自己的妻儿;

▲祁同伟:没有人可以审判我!

有的犯人认为“人死账销”,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检察机关只得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只要自己死了,生前的违法所得就能让子女合法继承。

这些想要自杀的犯罪嫌疑人,其实大多都知道,自己哪怕接受审判,也多半是无期徒刑或是死刑,于是就想着不如用自己死来换子女享福。

针对这种漏洞,其实我国的法律早就已经完善了。

自2013年起,我国刑事诉讼法就规定了”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更是联合发布了《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即便死亡,仍要没收其违法所得。



但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出于其他动机,在审查起诉期间试图自杀,给案件侦破带来巨大困难,乃至成为一桩悬案。于是,像前面提到的撞马桶沿、撞墙现在都不管用了。

我有一个朋友前几年是当武警的,曾经就执行过监视候审贪官的任务,他和贪官两人关在一间屋子里,不准与贪官说话,要24小时(当然会有换岗)用眼睛盯着贪官,防止他自杀。



另外审讯室的墙面,一般都是软装的,防止犯人撞墙自杀,另外防撞洗手台、防撞桌椅、防撞马桶等等。

能这么设计,就是因为以前真的有犯人这么自杀过,每一样都是血的教训。

在这次央视播出的反腐纪录片里,大家也可能注意到,李铁接受监察调查时所处的房间,其内四面墙壁、地板都是铺设了软质材料的。乃至是李铁的小桌椅、调查人员所用的审讯桌,都是用软质材料无死角包裹的,想一头撞死都没地方撞去。



现在很多企业专门提供这种定制的“安全化装修”,所使用的PU防撞板不仅防撞防撕裂,而且防潮、防水、隔音、阻燃,就连马桶都能给你全包上,确保犯罪嫌疑人没有任何自伤自杀的机会。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企图用任何手段、方法逃脱法律制,都注定是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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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留园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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