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轻生留遗言“人走债消”,法院:继承人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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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负巨额债务的债务人轻生离世,债权人将继承人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偿还债务,能获得人民法院支持吗?

10月25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青浦法院”)获悉,日前,该院办理了两起背负债务的年轻人轻生离世后,继承人被债务人起诉的案件。

上海青浦法院介绍,2020年4月,小高(1989年生,男)与某银行在线签订了《最高额借款合同》,约定小高可在额度生效之日起三年内在银行确定的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申请贷款。还款方式为按月结息、到期还本,利随本清。

合同签订后两日内,银行依据小高的申请向其分别发放贷款30万元、12万元,年利率均为7.20%,借款期限均为一年。小高仅按约支付前两期部分利息后再未还款。

同年7月,小高轻生离世。银行催款未果,将小高各继承人诉至法院,要求其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归还银行借款本息。

小高继承人辩称,小高离世前,曾留下遗言表示“人走债消”。自己对小高生前向银行借款的情况并不知情,小高去世后方知此事。

无独有偶,2020年7月,小方(1991年生,男)与某银行在线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自2020年7月起至2023年7月,由银行在最高贷款本金为12万元整内,对小方一次或分次发放贷款,借款按月结息,到期还本,小方任何一笔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10日(含)以上,银行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收回。

次日,银行依据小方申请向其发放贷款12万元。小方在支付6期利息后,未再按约还款。

小方后于2021年4月轻生离世。银行催款未果,于是将小方各继承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归还银行借款本息。

因未能找到小方继承人,法院在向其继承人公告送达的同时也走访了小方生前单位。经了解,小方生前工作稳定、家庭和睦,但沉迷非法网络赌博,多方借款,无力还款后选择了轻生。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高、小方分别与银行签订的金融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建立了金融借款合同关系。两人生前未能按期偿付利息,其去世后继承人也未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归还本息,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院因此分别判决:小高继承人在继承小高遗产范围内归还银行借款本金42万元及相应利息、律师费等款项。小方继承人在继承小方遗产范围内归还银行借款本金12万元及相应利息、律师费等款项。

案件主审法官陈建东表示,上述案件中,借款人在所留遗言中表达了“人走债消”。但借款人去世的,其所负债务并不当然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了,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因此离世并不能达到所谓“人走债消”的目的。生命永远是最宝贵的,离世除了带给家人伤痛外,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Bslrim 发表评论于
不继承就可以了,之前就有人发帖问过这个,爸爸签了40万的债,留下几万遗产,后来律师给的专业意见就是放弃继承就可以了。
挺没劲 发表评论于
为什么官员自杀后其继承人就不被追债
InNorthTexas 发表评论于
根本原因是无产阶级无破产权,只能以命抵债。
争争日上 发表评论于
继承人可以选择放弃继承啊
偶偶地来一发 发表评论于
中国这些方面都是向西方学的,基本一样。会计,金融,遗产等等,都没有自己独特的法规。应该不是法律条款不合理。
老寓公 发表评论于

就是说,假如小方有一万元的贷款, 有一千元遗产, 债主收了一千元后, 还有权收九千元。
只影向谁去 发表评论于
底楼几个喷子不看文章直接就来喷。这篇文章写的很清楚,是在他们的遗产范围内征收欠款,并且如果他们有未成年继承人,会将抚养费先从他们的遗产中划出来,剩下的才用来偿还债务。可以说,这个法律又合理,又兼顾人道。
惠比须笑 发表评论于
還有財產的賭徒,為債而赴死,也算奇葩。死前把財產過戶,名下沒有財產,只有債務,銀行只能認虧。
羿射九日 发表评论于
对那些生无可恋,没有什么财产的,走之前多借点儿,享受一下,也算是临终关怀了。
exception1 发表评论于
本人财产当然在追债范围内,全世界如此。遗产扣除债务,然后再继承。标题误导
luguoluguo 发表评论于
如果是是被债逼得轻生,那是白死了。现今的杨白劳要被债逼死了,喜儿还得被拉去还债。
有门部关 发表评论于
遗产范围内还债是通行做法,并没有增加继承人负担。文章标题有故意误导和煽动成份。
naquerera 发表评论于
因为是银行啊,国家吸血机器啊。如果是别的私人借款平台估计就不会这样判了,这样判也是告诉烂尾房不准备还房贷的就算你死了,你的亲人还是要还房贷的。所以说最后一代的梗完全可以理解
___1984___ 发表评论于
没有遗嘱。所谓的自然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
不过中国法律很奇葩,可能会强迫他的家人继承债务。
hifriendshf 发表评论于
法院判决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还债是正确的,债务大于继承的,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其实在死之前,把部分财产捐赠给对方应该就不会被追债了。
pop4 发表评论于
楼下人都不读文章的么?法律规定也是“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归还,这是法律常识。

你欠1万,有存款1千, 你死了,债主有权拿走这1千元,这就叫“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这难道不是很合理么?估计全世界都是这样的法律。



"同年7月,小高轻生离世。银行催款未果,将小高各继承人诉至法院,要求其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归还银行借款本息"
lostman 发表评论于
这样的法律,可见中国是个野蛮三寸地,还活在公元前
周8皮 发表评论于
债务大于遗产总额的话,继承人完全可以放弃继承。不用背债。死者都借上高利贷了,估计也没几个遗产了吧。
Eastgate 发表评论于
国内的银行和法院都是周扒皮南霸天转世啊,高利贷都把人逼死了,还不放过家人? 习大大提倡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呢?
Eastgate 发表评论于
继承人也没啥遗产可继承的吧,人都死了为啥还要继承人还? 再说这种银行的借贷完全是霸王条款嘛,国内的银行和法院都是强盗土匪窝出来的? 这种判罚岂不是助长了高息借贷的不良风气吗?这也是法院提倡的社会主义价值观?
bsmile 发表评论于
感觉他的遗产可以抵债,如果不是他的遗产,那么就算有继承人也不应该还债。
弯刀月 发表评论于
这个民族都是非洲野狗投的胎吗?